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筑装饰材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材料采购清单》。
1.2 本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__)。最终结算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及合同单价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与技术参数
2.1 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并满足工程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
2.2 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环保等级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规格要求》。
2.3 乙方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进口产品报关单(如适用)等全套质量证明文件。
第三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
3.1 包装标准:乙方应采用确保材料安全、完好无损的包装方式,包装物不回收。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 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运输费用、保险费、装卸费由方承担。
3.3 交货时间:年月日前,或按甲方书面通知的分批交货计划执行。
3.4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仓库)。
3.5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 验收
4.1 初步验收:材料运至交货地点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及随附文件进行清点与核对。初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到货签收单》。
4.2 质量验收:甲方有权在材料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或抽样送检。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 支付方式:
(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2)进度款:每批材料运抵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材料货款的%。
(3)结算款:全部材料供应完毕且最终质量验收合格后日内,双方办理最终结算,甲方付至结算总价的%。
(4)质保金: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__日内,甲方无息付清。
5.2 乙方在每次请款前,须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6.1 本合同材料质保期为个月/年,自全部材料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 质保期内,如材料出现非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响应,__日内免费进行维修、更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延误工程工期,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7.3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万分之__的违约金。
7.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通知送达地址以本合同签署页载明为准,任何一方向该地址发送的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有效送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材料采购清单》
附件二:《技术规格要求》